
第三版:民生·身边事

2025年08月27日
丹阳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政策解读
近年来,我市实施的城乡居民医保慢性病政策,显著减轻了患者经济负担、提升了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并推动疾病管理规范化。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门诊慢性病保障的基本知识吧。
一、慢性病病种范围及报销待遇
关于慢性病病种,我市进行了明确界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本人慢性病定点的医疗机构可享受相应的报销待遇。
1.第一类慢性病
·病种范围:包括高血压病、糖尿病、前列腺增生症、冠心病、慢性阻塞性肺病、肺源性心脏病、脑血管意外恢复期及后遗症期、帕金森氏病、帕金森氏综合症、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肾小球肾炎、肾病综合征。
·可定点医院:镇江范围内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丹阳市内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 报销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2500元。
2.第二类慢性病
·病种范围:包括精神病、慢性肝炎、癫痫、结核病(肺结核除外)。
·可定点医院:镇江范围内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
·报销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年度内支付最高限额为4500元。
二、慢性病待遇申请及管理
我市对慢性病待遇的申请及管理流程进行了规范,以确保政策得到公平有效实施。
·申请流程:参保人员携带病历、检查报告单和社保卡复印件等材料,到本市定点医疗机构申请。医疗机构审核通过的,在医保系统中予以备案。
医保慢性病政策,是对慢性病群体的精准关怀,我市医保部门也将持续发力,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充分享受待遇。有医保托底,生活更安心!
(秦利仙 花菲)
丹阳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
◎ 《丹阳日报》丹阳日报社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0801919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