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8:时政/要闻

2025年10月25日
常州市武进区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公告
武烟公〔2025〕第250号
陈小平(身份证号:360721********1615):
本局于2025年9月4日依法向你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武烟催〔2025〕第2号),因收件人拒收,无法送达,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武烟催〔2025〕第2号),内容是:本局于2025年8月6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武烟处〔2025〕第239号),决定对你处以罚款计人民币2240.00 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请在前述期限内向本局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局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广电西路160号,联系人:王云德、王琪,联系电话:0519-88816019)
特此公告。
2025年10月25日
◎ 《武进日报》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0801919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