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
宿松融媒讯 近年来,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聚焦环资领域、食品药品、税费征缴、特殊群体、文物保护等五个方面,推动检察公益诉讼高质量发展。
聚焦环资领域 全力保护绿水青山
我县北傍大别山余脉,南临长江,林木、水域资源丰富。该院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依托“林长+检察长”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助力生态文明建设,通过磋商、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推进松材线虫疫情严重区域的综合防治,办理有关案件7件。紧盯中央及省级环保督察问题,针对华阳河湖群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养殖问题发出检察建议8件,拆除违法畜禽和水产品养殖30余处,案涉面积一万余亩。对县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狩猎等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追偿生态修复费用220余万元,有效保护了大江大湖沿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聚焦食品药品 保障群众消费安全
持续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紧盯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人民群众关切的公益损害问题。针对互联网“探店达人”违法发布广告,误导餐饮消费者问题,督促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对辖区内“探店达人”及MCN机构进行集中约谈,立案查处违法商家9家,进一步规范“线上”商业行为,并推动该领域建章立制。扎实开展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对全县19家“黑诊所”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依法关闭7家,立案查处8家,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药品,没收的违法所得及罚款21万余元已全部收缴到位。
聚焦税费征缴 维护国家财产安全
国有财产是国家重要物质基础,税费依法征缴关乎重大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聚焦土地出让金、养老金和水土保持费等传统领域,督促国土部门追缴3家企业拖欠的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1.35亿元;督促人社部门追回超额发放养老金4万余元;督促水利部门追缴水土保持补偿费8.4万元;督促医保部门追偿医保基金100余万元。开展耕地占用税专项监督,督促税务部门追缴税款32.5万元,督促追缴某公司欠缴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824万元;督促26家建设单位补缴环境保护税15.7万元,并推动有关部门建立《落实环境保护税涉税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机制》。
聚焦特殊群体 倾心守护合法权益
针对公共厕所、公共道路、新建“三馆”等公共场所无障碍环境建设不符合规定问题,向相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6份,共督促整改盲道100余处,改造公共厕所12处,整改无障碍通道50余处,保障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无碍”。针对女性出入较多的理发店、美容店等生活美容机构未办理“卫生许可证”线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引导全县300余家生活美容机构依法办理“卫生许可证”,从源头保障特殊群体生命健康安全。
聚焦文物保护 留住历史珍贵印记
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小孤山石刻”记录了元明清等朝代多位名家刻写的诗词、题记以及佛教经典等内容,具有极高的历史、艺术与科学价值。在相关行政机关经督促仍未履行对“小孤山石刻”保护和监管职责后,该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及时以“诉”的确认体现公益保护,督促修复石刻14处,面积约54平方米,总计投入资金100余万元,并挂牌设立“宿松县文物保护公益诉讼检察联络点”,与本县文化旅游体育局、属地政府共同签署“小孤山石刻”文物保护工作机制并公示,让承载灿烂文明的历史文物在新时代展现靓丽光彩。
(通讯员 杨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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