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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版:今日身边事
2016年07月12日

我市再次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

每立方米最高降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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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从桐乡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近期,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6年4月20日起,我市再次大幅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最高下调0.40元。

此次价格调整是自2015年11月20日下调之后的又一次大幅下调,同时也是今年非居民用天然气的首次调价。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含税)从3.80元/立方米调整为3.40元/立方米,每立方米降0.40元。《通知》规定,所有煤改气用户气价不得超过每立方米2.79元。

市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管理科科长张永清告诉记者,此次调价是按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物价局的有关规定要求执行的,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省级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降0.1元,同时降低了城市燃气企业输配价格。下调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可以更大程度地减轻下游行业企业负担,对天然气清洁能源推广利用也起到一定的助推作用,进一步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和环境的保护。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调价后,针对企业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用气可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有了新的规定。张永清解释,以前企业都是根据非居民用气价格执行,调整后,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场所内可以单独计量的职工集体宿舍、食堂生活用气,可以选择执行居民气价,按居民第一档气价的1.1倍执行,即每立方米3.35元。

记者从桐乡市港华天然气有限公司获悉,目前,部分企业已经对该项优惠政策进行了申报。

本报记者  孙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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