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家庭共济”了
8月1日起,约31万桐乡人可与家人共享医保历年结余
阅读量:3349 本文字数:1317本报讯 上班族对职工医保不会陌生,其中不少人的医保个人账户上或许还有不少结余,过去这部分钱是无法与家人共享的。昨天上午,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根据省人社厅等4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下个月起,浙江省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据统计,桐乡的职工医保历年结余资金约有数亿元,其中个人账户最高者超2万元历年结余。从今年8月1日开始,这部分“沉睡”着的资金将彻底“复苏”,约31万参保职工医保的桐乡人,可以用这笔钱给近亲属看病了。
医保个人账户进一步“活化”
下月起真正实现“家庭共济”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分为两块,一块是当年资金,一块是历年结余资金。自2014年起,省人社厅等部门对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进行过一次调整、“活化”。不仅账户中当年资金可用于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费用,而且历年结余资金也可用于个人承担的治疗性医疗费用及符合规定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而如今,根据最新的《通知》的要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扩大了参保人员本人医疗费用支付范围,可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治疗性医疗费用以及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并首次提出了“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近亲属在浙江省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应由个人承担的自理、自付、自费门急诊医疗费用,以及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的共济互助。
近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
绑定后持本人卡即可刷卡支付
实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近亲属是指父母、配偶、子女,不包括兄弟姐妹、祖孙关系、岳父岳母、公公婆婆,而且近亲属也必须是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实现“家庭共济”的人数不限,有历年账户结余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自愿授权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
“通常情况下,参保人员应先由本人带齐绑定双方的市民卡、可证明近亲属的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相关窗口进行授权绑定。绑定后,方可实现‘家庭共济’。”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说,目前该部门正在调整相关程序,暂时不具备绑定条件。从今年8月1日起到开发完成前,符合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条件的近亲属的医疗费用,参保人员备齐相关材料到市人社局医保窗口办理费用核销业务。预计未来不久,市民可以在镇(街道)相关站点办理授权绑定手续。
“被授权绑定后,近亲属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仅需持本人市民卡即可刷卡支付。”该工作人员补充道。
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还有他用
可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此次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政策调整,还有一大亮点,就是探索购买商业健康保险。
《通知》还规定,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在4000元以上的参保人员,可自愿将4000元以上部分为其本人、近亲属购买指定的个人账户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购买商业健康保险时,账户中金额不足部分需自己掏腰包。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说,此举有助于通过商业保险的市场机制,进一步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绩效,放大对参保职工及家人医疗健康的保障作用。
至于可购买何种险种,《通知》规定,各商业保险公司将结合医保个人账户的特点,研究开发适合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经保监会浙江监管局批准后,由省人力社保厅批准、公布。待相关部门公布后,参保人员即可购买。
本报记者 胡宇翔
实习生 乔珊珊 通讯员 王红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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