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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2日

淮安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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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顺应工会改革发展需要,区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一:文秘及信息宣传1名。

岗位二:法律服务及网络工作1名。

岗位三:经济开发区工会工作者1名。

二、应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

2、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现代化办公软件操作。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仪表端庄。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

岗位一:中文、文秘类。

岗位二:法律类。

岗位三:中文、文秘类、法律类、经济类。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工会工作一年以上可放宽到40周岁(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7、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4月30日;上午8∶30 -11∶30,下午2∶00-5∶30。

2、报名者到淮安区总工会组织部报名(淮安区韩信南路2号一楼109办公室)。

3、报考人员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淮安区总工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员报名表》(表格从淮安区总工会网站下载);③毕业证书、工会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在职人员需要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报考人数与拟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四、考试方式、内容和实施办法

1、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方式包括文化考试和实践考试,均实行百分制。文化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实践考试主要测试现场电脑写作水平,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考试结束后,按文化考试成绩占50%、实践考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数时,实践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3、文化考试和实践考试,委托淮安区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务公司负责组织,区总工会派人监督。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总成绩相同者,按文化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一)考察。考察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弃权。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考察、资格复审以及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出现空缺时,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对象。

(三)公示。根据考生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淮安区总工会网(http://www.czzgh.org)公示5天。公示期间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聘用标准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报区总工会备案。被聘用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区总工会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待遇,按试用协议执行。试用期间,由淮安区总工会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首期两年一聘)。正式聘用后,每月工资报酬不少于2400元,缴纳"五险一金"。在合同期限内,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实行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的管理模式。年度考核合格的,续签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不再办理续签手续。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发工资:

1、其他途径已实现再就业。

2、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怀方

联系电话:0517-87126215

18936539587

淮安区总工会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