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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6月13日

淮安区“精神育警”活动十佳政法干警评比候选人主要事迹简介

阅读数:1294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质量推进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一步全面实施以“践行恩来精神,打造过硬队伍”为主题的“精神育警”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举行全区政法系统十佳政法干警评选投票活动。评选对象为全区政法系统在职在岗干警。共推荐18名候选人,其中区公安分局7人、法院4人、检察院3人、司法局2人、消防大队2人。从18名候选人中评选出区十佳政法干警10人,其余8人为提名奖。请从下列投票18名候选人中选出您支持的十佳。

蒋大为

李龙柱

卢广荣

张建明

徐金洪

陶昌俊

张贵奇

陈国兰

丁 玲

衡永金

侯中淮

宋 婷

苏 晨

孙环亮

王文梦

韦  建

许滨淮

薛寅冬

1、蒋大为

主要事迹简介:在分局政治处宣传教育科从事宣传工作五年间,先后有960余篇被市级以上报刊何用,拍摄的新闻素材被中央、省、市电视台使用120余条,各项宣传考核指标名列市局、区委条线前列;担任朱桥派出所副所长(主持工作)期间,连续三年绩效位列分局农村派出所第一名,先后被表彰为全市公安机关基础工作优秀派出所、“标兵派出所”、践行周恩来精神模范警队、执法工作先进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集体嘉奖1次。

带领全所民警创新实施的警民通社区工作被分局推广应用,应用于为民服务实践的做法被时任副市长、公安局长宫文飞,以及分局局长批示肯定。在建淮派出所创新实施“警+村、警+企、警+校”的“3+”基层综合治理模式,取得了显著成效。

2、李龙柱

主要事迹简介:他爱岗敬业、业务过硬。他多次在暴风雪中坚守,撒盐融冰,保证春运233国道的畅通。他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用真情凝聚警心。坚持用爱心感化民警,激发了老民警工作热情,将一支以老民警为主体的警队打造出一支富有朝气、特别能战斗的警队,受到领导和群众的肯定。

从警22年,他曾奋不顾身跳河救人,慷慨解囊资助无钱返乡农民工,多次将迷路老人、小孩送回家。2016年以来,他带领民警共查处危险驾驶案55起,行政拘留31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3本,查处酒后驾驶违法35起,校车、客运等重点车辆的监管、秩序管理、文明城市创建、交通安全宣传、“五整一打”等单项工作都取得积极的成绩。

3、卢广荣

主要事迹简介:该同志自踏进警营的那一天起,就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己的从警格言,无论是交巡警,还是巡特警,他一直奋战在打击犯罪、为民服务的第一线。从警10年,他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面对人民群众,该同志坚持以“规范执勤、热心服务”为宗旨,专注于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用自己的实际赢得了领导、同事及群众的好评。

面对犯罪分子,他按照“数据引领,精准巡防”的理念,积极探索“数据巡防”新模式,打造主动性进攻巡防,在预防和打击犯罪中取得了显著成绩。自2017年“数据巡防”开展以来,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47人,其中刑事拘留85人,行政拘留62人,破获各类案件159起,城区街面盗窃电动车警情同比下降11.9%,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得到双重提高。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卢广荣同志被市局记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1次,多次受分局嘉奖,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民警”,他用自己满腔的热情和辛勤的汗水谱写了一曲巡特民警的青春赞歌。

4、张建明

主要事迹简介:从警以来,张建明同志长期战斗在刑侦第一线,作风过硬,业务精通。近年来,先后侦破了“淮安、扬州、连云港等地特大系列婚姻诈骗案”、“2016.02.12故意伤害案”、“2016.12.13抢劫杀人案”、“包某等人网络贩枪案”等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还侦办了淮安区第一起涉黑案件。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开展以来,主导侦破了““陈某被非法拘禁案”、“2018.2.18聚众斗殴案”等多起涉恶案件,成功打掉2个涉恶犯罪团伙,抓捕涉恶犯罪嫌疑人37人。于工作成绩突出,曾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多次。

5、徐金洪

主要事迹简介:参加工作20多年来,该同志不忘初心、牢记宗旨,坚持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公安业务知识的学习,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上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敢于担当,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模范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徇私情,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踏实工作、创新工作,很好的完成了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工作20多年,无各类违法违纪行为。

6、陶昌俊

主要事迹简介:陶昌俊,现任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指挥中心指挥调度科科员,从事110接处警工作。该同志平均每天接警600余起,遇到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每日警情甚至达到1500起。

该同志政治坚定,业务娴熟,思想纯正,工作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吃苦在前,遇难而上,平时工作中十分注重对110接处警和公安工作密切相关法律的学习,业务工作能力提高迅速。不论是在思想上,还是在工作上,都是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通过几年不懈地努力,他已成长为一名工作让领导放心、业务让同事敬佩、服务让群众满意的优秀110接处警民警。

7、张贵奇

主要事迹简介:张贵奇同志参加工作30年来,始终恪守“老老实实为人,勤勤恳恳工作”的人生信条,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着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在日常执勤执法活动中,张贵奇同志端正执法态度,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对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只教育不罚款;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严格执法程序,公正、文明、规范执法。对涉牌涉证、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停车、酒后驾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法程序,该扣车的扣车,该扣证的扣证、该拘留的拘留,坚决依法处罚。

在工作中,面对群众,他送去了亲人般的关怀;面对违法犯罪分子,他以人民警察的满腔热血除暴安良保一方平安;面对各种荣誉,他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把功劳归功于集体。近年来,他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诠释了新时期一名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8、陈国兰

主要事迹简介:陈国兰,女,1973年7月出生,中央电大法学本科毕业,苏州大学法律硕士,中共党员。1992年参加工作,2008年经公务员招录至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法院,现为淮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工作中认真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行为规范,先后在基层法庭、民一庭、执行局等一线部门,任劳任怨,服从大局,公正司法,廉洁自律,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办理的案件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效地保障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先后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优秀法官,其审理的一起请求确认遗嘱效力纠纷案,被市妇联、市中院评为淮安市“法护家园”典型案例,并荣立个人三等功。

9、丁玲

主要事迹简介:“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该同志注重更新普法理念,创新工作方法,提升综合素质。结合普法重点对象的法律需求,以“4·8司法日”、“德法涵养文明?共建绿色生活”、“法润江苏·春风行动”、“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为契机,以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创作等形式,针对性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校园”“法律进家庭”等普法活动。曾被表彰为全市“六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2011-2015年全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2017年,该同志在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被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表彰为先进个人,被区委、区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10、衡永金

主要事迹简介:衡永金,男,198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淮安区法院法官助理。该同志于2013年8月参加工作。在基层法庭工作期间,认真负责,立案三千余件无一差错。接待当事人,热情、细致、耐心,多次收到表扬信。

2014年至2017年,在《江苏法制报》等省市级以上报纸发表文章60余篇。《无效行政行为确认之诉的构建》一文获得全国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全省二等奖,《购房者经预告登记的请求权在破产清算中受偿规则的构建》一文获江苏省民法学会征文三等奖,还参与了淮安区法院编著的《正义的实现》编辑。个人多次荣获“十佳青年干警”“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被团区委表彰为“淮安新时代新锋”。

11、侯中淮

主要事迹简介:侯中淮,男,196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淮安区法院民一庭庭长。近年来,先后被评为优秀人民法庭庭长、市十佳法官并荣立三等功。该同志政治信念坚定,牢记为人民服务宗旨,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过硬。合理组织审判团队,主持全庭法官会议工作。工作上任劳任怨,以身作则,带领全庭同志形成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工作作风。公平公正审理各类案件,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团结同志,配合其他法官办案。慎重审理新类型民事案件,善于运用证据规则,用好自由裁量权,充分保护受害方利益,保证裁定结果的公平公正,强化调解,化解了很多容易激化的纠纷。担任车桥法庭庭长期间,车桥人民法庭荣立二等功并被省高院授予“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担任民一庭庭长期间,民一庭被区政府授予“敬老文明号”荣誉称号。

12、宋婷

主要事迹简介:宋婷,女,1973年11月出生,200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淮安区人民检察院民行科科长。

该同志担任科长以来,带领科室人员心无旁骛地学习业务知识,力求检察监督能力与法院审判、行政执法水平相匹配。曾酷暑赴百余公里了解案件背景,千方百计展开调查,最终攻破村干部串通炮制的民事虚假诉讼事实。维护台企合法权益,查实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监督法院恢复执行。对近三年自侦案件回头看发现专项资金被骗取现象严重,及时督促相关责任主体追缴,有效挽回国有财产损失。

该同志是一名刻苦钻研、坚韧向上、勇挑重担、风清气正的检察官。2017年度,该同志被淮安区委办、政府办评为“三八”红旗手标兵,该科被市院记集体三等功。2018年初,被市院、市妇联评为“优秀女检察官”,被市院记个人三等功。该同志成功监督了8件虚假诉讼案、11件执行监督案、8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职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3、苏晨

主要事迹简介:该同志自2014年9月调任淮安区大队参谋以来,通过努力,连续2年使大队宣传工作名列支队前茅,2015年获得支队全年信息宣传报道先进个人,并为淮安区争得一名省级消防宣传大使荣誉;2016年以来,该同志在去冬今春、夏季火灾防控、G20安保、冬季火灾防控等各类支队专项活动期间,共撰写各类报刊及媒体文稿160余篇,其中国家级媒体报刊录用1篇,中国消防在线上稿20余篇,省级媒体报刊录用40余篇,市级媒体报刊录用100余篇。

另外,在G20安保期间,由该同志负责协调、推进的河下古镇网格化管理办公室建设工作以及老旧住户区简易消防设施推广工作圆满完成了省级迎检任务,获得省市两级领导一直认可。2016年11月8日,由该同志负责前期策划、协调、推进的淮安区文化旅游开发区微型消防站被公安部表彰为第三届全国119消防奖先进集体,系淮安市首次获此殊荣。江苏省仅有2个集体和1名个人获奖。

14、孙环亮

主要事迹简介:孙环亮,男,1982年8月出生,2007年6月毕业于盐城师范学院,中共党员,2009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区人民法院车桥人民法庭审判员。先后被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官,被授予个人三等功。自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在基层法庭、民事审判第三庭等一线部门,任劳任怨,服从大局,公正司法,廉洁自律,认真做好审判工作。通过把好审查关、规范审判程序,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热情服务群众,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多篇宣传调研文章。近年来,办结案件数一直在全院名列前茅,连续四年被评为院办案能手。

15、王文梦

主要事迹简介:王文梦,男,1990年2月14日出生,201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11年进入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14年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官,现任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

该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一直奋战在业务第一线,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约400件,期间办理了众多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王文梦同志工作兢兢业业,多次荣获院年度先进个人。王文梦同志积极提高业务素能,两次在全市侦查监督业务竞赛中名列前十,并在2017年全省公诉论辩赛中获得团体第一以及个人最佳论辩奖。并在“践行恩来精神,争当忠诚卫士”的活动中被市政法委表彰为先进个人。

16、韦建

主要事迹简介:韦健,男,1985年6月出生,200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淮安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该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认真履行检察职能。2015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189件240余人,所办案件无一起错捕、错诉现象。在办案中该同志注重强化监督意识、始终恪守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力争将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此外,该同志多次参与省、市系统业务竞赛,并获得多项荣誉。2013年1月,办理的孙士刚寻衅滋事案(纠正违法)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侦查监督案件。2013年6月,参加第四届“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办案能手”评选,被评为全省优秀侦查监督办案能手;2014年5月,该同志办理的钱峰故意伤害案在省院与省公安厅联合开展的“十大精品侦查监督案件”评选中,被评选为“十大精品侦查监督案件”。2016年2月被评为江苏省检察专门人才。

17、许滨淮

主要事迹简介:该同志工作20多年来,始终用坚守体现执着,用付出展现担当,把职业当作追求,秉持事业之心,做到心中有责任,勤勉敬业,恪尽职守,乐于奉献;他用努力诠释奉献,以敬畏之心对待工作,竭尽所能做好每件事情,以其勤恳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进取的敬业精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显著的工作业绩。曾先后3次被淮安区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被省厅、市局表彰为信息新闻工作先进个人,2次荣立“三等功”,2015年,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记个人一等功。

18、薛寅冬

主要事迹简介:作为践行周恩来精神模范消防大队的一员,薛寅冬任翔宇中队指导员以来,把践行周恩来精神当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在工作中能够以周恩来精神中的模范精神为指引,从发挥自身模范作用做起,时时处处严格约束自己,要求别人做到的,他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他自己首先不做。

他始终牢记周恩来总理的公仆精神,坚持做到哪里有困难,就在哪里勇挑重担;哪里有危险,就在哪里冲锋在前。以周恩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核心精神为指引,一如既往坚持爱心接力,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行动上融入群众,努力争当群众的贴心人。

淮安区“精神育警”活动十佳政法干警评选选票

姓名:         单位或住址:         联系电话:

注:1、请在您认为应当当选的候选人姓名后面打“√”, 不得超过10名,多选无效;

2、请将选票于6月18日前递送至区委政法委312室。

联系电话:0517-858926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