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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4月02日

中共十二届淮安区委第八轮巡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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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各级党委(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区委巡察组对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与物资储备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等4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全区人防领域、全区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市级统筹、县区联动开展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专项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根据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二、反映渠道

(一)区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与物资储备局)

1.联系电话:15189519719

2.电子邮箱:haqwxcz1@163.com

3.巡察意见箱:共设置2个,具体位置:

①区发改委办公室门前楼道(淮安区新政府大楼14楼)

②区原粮食局门前(淮安区淮城镇镇淮西路52号)

(二)区委第二巡察组(常规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联系电话:18360772884

2.电子邮箱:haqwxcz2@163.com

3.巡察意见箱:

具体位置: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会议室门前(淮安区新政府大楼11楼西侧)

(三)区委第二巡察组(专项巡察组)负责人防领域专项巡察

1.联系电话:14752375252

2.电子邮箱:haqwxcz2@163.com

3.巡察意见箱:

具体位置:区人防办门前(淮安区府前路2号)

(四)区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巡察区商务局

1.联系电话:18262821736

2.电子邮箱:haqwxcz3@163.com

3.巡察意见箱:

具体位置:区商务局门前(淮安区北门大街177号)

(五)区委第四巡察组负责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专项巡察

1.工作地点:淮安区府前路科技楼404室(区委第四巡察组);

2.联系电话:18360772814

3.电子邮箱:haqwxcz4@163.com;

4.巡察意见箱:共设置2个,具体位置:

①区政府门前(淮安区西长街141号)

②区信访接待中心门前(淮安区梁红玉路文府佳苑南侧)

(六)区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巡察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1.联系电话:15189519719

2.电子邮箱:haqwxcz5@163.com

3.巡察意见箱:共设置2个,具体位置:

①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前(淮安区华西路28号)

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前(淮安区华西路63号)

(七)区委第六巡察组负责全区营商环境专项巡察

1.联系电话:18262829514

2.电子邮箱:haqwxcz06@163.com

3.意见征集点:共设置4个,具体位置:

①区政府门前(淮安区西长街141号)

②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前(淮安区华西路28号)

③区劳动大厦门前(淮安区镇淮楼东路108号)

④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大楼门前(淮安区梁红玉路58号)

4.网络调查问卷二维码:

企业满意度

调查问卷

群众满意度

调查问卷

三、受理时间

巡察时间:①第四巡察组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专项巡察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至5月15日;②其他巡察组巡察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5月21日。

受理来电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00—5:30。

特此公告。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巡察工作办公室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