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19年11月21日

区司法局

“三三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

阅读数:1752  

融媒体记者 王晓冲

通讯员 许滨淮

今年以来,区司法局着力提升参与社会治理的末端化、个性化、制度化能力水平,拓展矛盾纠纷解决渠道,“三三制”构建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前三季度累计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401件,调处成功率98%。

搭建“三级平台”。该局在区、镇(街道)成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和调解中心,加强对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力量的协调联动,区乡两级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在村(社区)建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334个,依托社会治理网格员队伍,加强社情民意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开展;围绕征地拆迁、劳动争议、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社会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发展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室16个,加强行业性纠纷化解力度,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实现“全社会参与、全方位覆盖、全网格运行”。

用好“三种资源”。该局选聘一支政策法律水平好、群众威信高、调解能力强的385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吸纳各类社会志愿者等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组建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员参加的调解专家库,对疑难复杂矛盾纠纷进行“把脉会诊”,为矛盾纠纷调解提供技术支持;加强乡村两级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法律顾问通过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引入法律服务人员、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成效。

重抓“三个衔接”。该局加强人民调解与信访工作的衔接,建立“访调对接融合”工作机制,将适宜调解纠纷分流到调解组织,百余件案件由访转调,一些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成功处置;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衔接,通过矛盾纠纷分流指派、协调调度、检查督办等,在区、乡两级和各专门调解组织之间衔接调度,年内成功化解了数起非正常死亡矛盾纠纷;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衔接,在法院和基层法庭设立“人民调解室”,通过轻微刑事案件委托人民调解,在派出所设立调解室、引入人民调解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