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报平台

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内容详情
2015年08月08日

派出所批民政局,让谁脸红?

阅读数:247  

闫佳琦

老人丢失了老年证,前往民政局补办时,被要求前往派出所开具丢失证明。湖南娄底冷水江市同兴派出所开具了证明并盖了章,还在该证明下附文批评民政局工作人员“纯粹是增加老百姓补办证件的麻烦”。而当地官方回应称老人听错是要去居委会开具证明而不是去派出所。(《新京报》8月5日)

各类证件丢失补办本来是件很正常的事,然而补办单位却要让派出所出具证明来证明丢失,这种工作逻辑出自何种规定?实在不能让人理解。

也许按这位工作人员的思维,老年证丢失,那是要去派出所报案的,如此“证明老年证确系丢失,需要开具证明”则顺理成章了。即使是按照民政局的解释,是要其到居委会开证明,但是明眼人都知道,东西丢没丢,没有谁能证明,丢了就是丢了,即使是没有丢失,只是暂时无法找到,民政局出于方便老人的角度,也应及时帮助补办,并帮助其声明作废原证件。

就如派出所所言:“丢没丢老年证,我们也无法证明,但是我必须开这个证明,要不老人就无法重新办理老年证”,毋容置疑,这个证明属于“奇葩证明”。原本可以简单的工作却要让群众“跑断腿”“磨破嘴”,还有些部门少数人员借“奇葩证明”之机刁难民众,进而吃拿卡要,伤了群众的心,也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所以,这次事件,不仅仅打了当事民政局的脸,出现这类情况各个部门都应该反思,特别是有此类权利的部门,都应该以此事红红脸。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要简政放权,清理各类奇葩证明。各级政府部门都应该以这次批评为契机,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加强各部门之间的联系,简化办事流程,及时取消那些为群众添麻烦的程序和证明,查找可能存在的“四风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多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