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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15日

淮安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企业错峰复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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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相关要求,按照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安排,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指导全区企业做好复工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把有效防控疫情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首要任务,按照“实事求是、因类施策、先外后内、从严把关”的原则,分批审批、分批复工,确保全区企业复工有序可控。

(一)落实属地责任。各镇街(园区)要压实责任,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及疫情防控的监管、指导和服务工作。对职工人数较多或风险隐患突出的企业要派员进驻监督,派驻人员由引资单位安排。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进一步明确企业复工标准,督促指导各镇街(园区)做好企业复工及防控措施的验收和监管工作。

(三)落实主体责任。在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复工的企业,按照复工前“六到位”和复工后“四坚持”标准做好企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复工企业要始终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复工标准

(一)复工前必须满足“六到位”

1.组织机制、复工方案、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到位。复工企业必须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并制定复工方案、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

2.责任明确到位。企业负责人须与所在镇街(园区)签订疫情防控责任书;企业负责人须与企业内部各工作小组签订防控责任书;企业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理人员。

3.人员信息排查到位。在全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前,湖北等疫情较重地区员工不得返工;暂缓使用外来职工。企业必须排查全部员工过去14天出行轨迹,“一人一档”做好全员建档筛查工作,对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有无同湖北关联人员接触等详细信息登记造册;外地来淮职工要对其从何处返淮、返淮乘坐何种交通工具、乘坐时间、交通工具的班次号做好登记,以便追溯核查。参与复工的员工需经公安部门大数据比对确认后方可上岗。

4.防疫知识宣传到位。企业须为员工准备防疫知识宣传手册、宣传视频,以宣传板、企业微信、电子大屏等方式开展宣传培训,以车间、班组为单位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讲。

5.物资场所准备到位。企业要准备不低于一周的口罩、消毒液、酒精、体温计等疫情防控用品,并设置临时隔离场所;要根据企业生产计划,准备充足的生产原材料。

6.全面消杀防护到位。复工前对厂区、门厅楼道、电梯、会议室、食堂、宿舍、卫生间、车间、生产设施等进行全面消杀防疫,确保符合防疫安全条件。

(二)复工后必须做到“四坚持”

1.坚持人员从严管理。通过复工审批的企业不可全部复工、全员复工、满载复工,要按照“本地、必须、最少”的原则安排复工人员。企业应做到封闭管理,每天开展员工健康申报和检查,职工进厂时由专人负责对每名进厂职工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有班车的企业,应在上班车前测量;外来人员、访客进入厂区前应接受体温测量并实名记录体温信息;人员必须正确佩戴防护口罩,尽量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严控聚集人数、频次和时长;交通物流企业应对途经重点疫情区域驾驶人员加强管理,对途经区域进行登记。

2.坚持环境消杀通风作业。加强落实办公区、生活区、自备班车等各类设施的环境清洁,每日消毒不少于3次;工作及生活场所定时通风换气,保证空气流通。

3.坚持重点环节防控。就餐应作为防控重点环节,在疫情没有得到完全控制前,企业食堂不得开放,餐食由员工自带;企业内部浴室禁止使用;实行错峰出行,各镇街(园区)要协调辖区内已复工企业,做好企业内部各车间之间、各企业之间职工的错峰上下班安排。

4.坚持执行“日报告”制度。企业应按照属地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每天如实向镇街(园区)报送复工及疫情防控相关数据信息。

倡导有条件的企业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网上办公、居家办公、弹性工作制等形式办公,尽量减少人员聚集,防止疫情扩散。

三、审批时间安排

(一) 2 月12日后经审批可以复工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重点外贸出口企业、其它涉及国计民生的企业。

(二) 2 月16日后经审批可以复工企业:产业链配套完整企业、新竣工重特大项目、专精特新类企业、信息技术类企业、科技研发类企业、重点物流企业。

(三) 2 月20日后,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逐步对其它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审批。

四、审批流程

全区各类企业复工前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具体程序如下:1.拟复工企业向所在镇街道(园区)提出复工申请,企业所在镇街(园区)对照复工标准进行现场验收;2.验收通过后,由区各行业主管部门会同区卫健委对企业现场、复工方案等进行复核;3.通过复核后,报区政府审批。

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复工过程中的问题及时会办会商。

五、服务保障

一是加强要素保障。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主动为复工企业排忧解难,在要素调度、物流运输、职工通勤等方面为其提供帮助。

二是突出安全底线。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督促企业紧绷安全生产之“弦”,做好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检查工作,持续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三是加大问责力度。各镇街(园区)、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明防控纪律,确保人员到位、排查到位,疫情防控措施执行到位,对落实防控不严、措施不力,造成人员漏检、漏防,产生疫情传播扩散后果的,将严肃问责。对擅自复工或问题拒不整改被责令停产拒不执行的,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