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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19日
我区开展食品安全督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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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 我区对26个乡镇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专项督查。督查重点为乡镇食安委和食安办成立情况;食品安全专职协管员到位情况;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到位情况;食品安全工作乡镇政府财政保障情况;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督查发现,各乡镇基本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淮政办发〔2015〕75号)和区编办《关于加强乡镇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和食品安全办公室。但部分乡镇仍存在专职协管员和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尚未到位、资料不全、办公“六有”要求不到位的情况,对此,区市监局已责令限期整改到位。
(朱宏春 董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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