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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区市监局 开展隐形眼镜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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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区市监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隐形眼镜及护理液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隐形眼镜经营行为,保障广大师生使用隐形眼镜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围绕各眼镜店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经营的隐形眼镜和护理液是否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注册证是否有效,产品名称与注册批准的名称、规格型号与注册证批准内容、生产单位与注册标识生产单位、标识的执行标准与产品制造认可表中的产品标准是否一致,产品质量验收、验配、销售、跟踪记录是否完善,专业技术人员是否在岗等内容展开。检查发现经营单位基本能够按照要求做好验收、验配、销售和跟踪记录;但也存在养护记录、不合格品、质量验收记录台账不完整,无法提供部分隐形眼镜和护理液的注册证相关供货企业档案、人事档案不完整等问题。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给予了指导,并要求从业人员加强《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意识及管理水平。
(朱宏春 董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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