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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8月11日

区法院“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有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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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芮东俊 王雪洁

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和“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部署,今年以来,区法院党组积极行动、精心谋划、专题调研、对症施策,采取一系列新的举措,进一步完善“分调裁审”组织架构,在诉前调解模式、速裁团队设置、案件繁简甄别分流、规范简案快审程序性事项等方面作了全面详细、操作性强的规定。

增设专业化速裁快审团队。在原有专业化办案团队基础上,该院增设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和金融借贷案件速裁快审团队,规定全院范围内道路交通事故案件和金融借贷案件统一由相应专业化团队速裁快审。

促进立案与速裁工作深度融合。由速裁庭派出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各1名与立案庭负责的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合署办公,采取“员额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诉调对接新模式,将驻院调解员编入速裁团队,对除民间借贷之外所有进入诉前调解的案件,不分案由、不分标地组织诉前调解,调解成功的,区分不同情况,向当事人出具人民调解协议书或者当即立案出具司法确认或者民事调解书,使简易案件“快速调处,一站解纷”;由速裁庭派出1名法官助理与立案庭鉴定办合署办公,对所有需要鉴定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一律先以诉前调字案号,由法官助理完成诉讼文书送达、组织当事人确定委托鉴定事项、选定鉴定机构等审判辅助性事务,并在鉴定结束后,组织当事人诉前调解,调解不成随即转专业化团队立案审理。

实现民商事纠纷案件递进式繁简甄别分流。该院采取“人工+智能”相结合的方法,实现精准甄别分流。第一次甄别分流是立案前诉讼与非诉讼解决纠纷的分流,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基础上,将纠纷分门别类分流至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法院调解工作室、道路交通一体化调解服务平台、消费者协会调解中心、区司法局社会矛盾调解中心、无讼淮安平台等调解组织或者平台进行诉前调解。第二次甄别分流是诉前调解中的甄别分流,进入人民调解工作室的案件,经过“员额法官+人民调解员+法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织调解不成的,当即予以人工甄别繁简立案分流。第三次分流是立案时应用人工智能繁简识别软件进行再一次甄别分流。

细化案件审判流程节点管理。该院对诉前调解不成、应当分流至速裁庭审理的案件,规定派到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司法辅助人员必须于当日前完成立案、排期开庭、速裁无纸化办案卷宗扫描、提交电子送达任务等事务性工作,为避免立案柜面工作繁忙,可能导致出现立案不及时情形,采取速裁庭部分书记员与立案庭书记员定期轮岗方法,做到相关人员既能高效完成案件审理中事务性工作,也能够直接办理立案等相应审判辅助性事务;对立案后开庭时间、案件审理程序性事项完成时间、庭审后裁判文书完成时间等均作出精细规范,并制定相应的检查督促制度。

健全人民调解队伍制度化建设。为进一步增强诉调衔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该院近期出台了《淮安区人民法院专职人民调解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从考核对象、工作职责、日常管理、案件管理、组织领导、考核方式等多维度,对人民调解队伍建设、工作机制等进行细化规定。

区法院采取一系列“分调裁审”工作新举措以来,收到明显效果。6-7月,该院人民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成功案件94件,其中,当事人达成人民调解协议请求法院司法确认的22件;诉前办理委托鉴定事务132件,速裁庭结案203件,案件调撤率69%,较1-5月上升25个百分点,平均审理天数41天,较1-5月缩短3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