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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9日

补齐服务最后一公里

——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室工作纪实

阅读数:842  

本报记者 黄洁 通讯员 张士海

为了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区检察院先后在席桥镇、施河镇、白马湖农场设立三个派驻检察室。两年多来,三个派驻检察室在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基层司法行政监督和预防基层职务犯罪等方面创造性开展工作,赢得当地干群赞誉。

倾心相助,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员”

“企业一定要注意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别让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日前,区检察院派驻施河检察室主任张金喜来到新起点实业公司走访,得知该企业一批自主品牌即将问世后,立即叮嘱企业负责人。

施河镇有民营企业200多家,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成了施河检察室的重要工作。为了使法律服务更有针对性,施河检察室制作了问卷调查表,深入企业了解法律需求。得知很多企业正处于转型升级期,检察官们带着资料到各个企业,宣传合同法、专利法等民商事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在法律框架内规避经营风险,受到企业欢迎。

而对于席桥、白马湖检察室来说,调解民间纠纷、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则成了他们的工作重点。今年以来,席桥、白马湖检察室先后帮群众解决生产生活问题50余件,妥善处理群众来访70余人次,帮助群众解决法律纠纷20余件。

突出“主业”,做“两所一庭”的“监督员”

“法律监督永远是检察机关的主业,不能偏废!”谈起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白马湖检察室主任莫正奎说。2014年,在刑检部门工作了二十多年的莫正奎担任白马湖检察室主任后,与辖区内法庭、派出所建立了信息直通渠道:派出所办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都要在第一时间内报备白马湖检察室,检察室开展跟踪监督;法庭定期将诉讼案件数据通报给检察室,遇到重大、敏感案件,法庭也要主动邀请检察室干警旁听庭审。  

这一做法在其他两个检察室推广,今年以来,该院三个检察室提前介入辖区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21次,提出取证指导意见32次;三个检察室累计审查民事案件卷宗32件,听庭24次,发现并建议送法院再审民事案件 1件1人。

社区矫正工作也是派驻检察室的监督重点。三个派驻检察室与各乡镇司法所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全过程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采取措施。今年以来,三个派驻检察室对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2份。

关注民生,做基层职务犯罪“预防员”

“国家级重点镇建设工程顺利推进,没有任何不良反馈,多亏了检察室跟踪监督预防!”日前,席桥检察室主任孙云武再次来到钦工镇,了解该镇重点镇建设工程推进情况,镇领导高兴地说。

2014年8月,钦工镇被列为国家级重点镇,省、市财政拨付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为防止发生腐败问题,席桥检察室全程参与工程招投标工作,并在工程推进的每一个重要环节实施跟踪监督。

近年来,多项民生工程开工建设。三个基层检察室立足检察职能,为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工程开工前,检察室约谈项目招标单位及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进行廉政教育;工程建设中,检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对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开展腐败风险点排查和预警。同时,在建设单位、施工现场设立举报信箱,公布廉政举报热线电话,使工程建设及其相关人员置于人民群众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今年以来,三个派驻检察室对全区2亿多元的民生工程进行监督,工程建到哪,廉政教育跟踪到哪。截至目前,所有民生工程没有发生腐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