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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2月24日

淮安区“十佳政法干警”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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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展示全区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的精神风貌,树立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执法规范,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政法干警先进典型,激励广大政法干警更好地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根据淮安区委政法委《“十佳政法干警”评选表彰活动方案》,经区政法各部门组织评选推荐以及区委政法委严格把关初评后,经研究,确定淮安区“十佳政法干警”正式候选对象,现将正式候选对象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者,自即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三日内均可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形式反映。受理电话:0517-85911166。

中共淮安市淮安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2月22日

王学志,男,汉族,1975年11月出生,淮安区人,江苏省委党校法律本科毕业,中共党员,1998年从部队转业参加公安工作,先后在分局巡警大队、交巡警机动队、治安防控大队等基层一线巡防实战单位工作,现任区公安分局巡特警大队副大队长。2012年被省公安厅彰为“全省三十佳巡防民警之星”,2015年被评为“淮安区十佳优秀人民警察”,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5次、嘉奖6次。近年来,该同志立足岗位,先后总结提练出多种巡防技战法,有效提升了巡防实战水平。五年来,该同志带领巡特警队员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200余人,破获刑事案件430余起,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平稳作出了突出贡献。

徐海峰,男,汉族,1987年6月生,中共党员,淮安区人,2011年6月江苏警官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毕业,同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一直在朱桥派出所任职,现为区公安分局朱桥派出所社区警务队副队长。参加工作以来,该同志始终牢记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宗旨,始终将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克己奉公、勤勉笃行、严于律己、团结同志,由于工作成绩突出,2012、2013、2014年度连续3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5年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共青团员”、“淮安市优秀青年民警”。2015年以来,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38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9起,为辖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5.2万余元,帮扶困难群众6人。

张勇,男,汉族,1974年11月出生,淮安区人,1997年7月毕业于江苏公安专科学校,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先后在流均派出所、博里派出所、溪河派出所工作,现任区公安分局城东派出所教导员。先后被市委评为“新长征突击手”,被市局表彰为“全市公安机关群众工作标兵”。2016年1月,被淮安市人民政府表彰为“全市十佳模范民警”,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2015年7月,由张勇牵头,在民政局注册登记了“淮安世纪爱心服务队”,成为全市首个以民警为法人代表的爱心志愿者团体。仅4个月时间,志愿者人数已达206人。2016年春节前夕,组织了75名志愿者,筹集了2万余元的物资,对全区帮扶的8户13名特困儿童进行了看望和慰问。

倪殿启,男,汉族,1988年7月28日生,淮安区人,2007年7月毕业于江苏财经大学,2008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一直在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工作,现任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副中队长。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该同志先后获得全区城市长效管理先进个人、全区志愿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工作中,他不断钻研交通管理知识,认真分析辖区道路交通形势,脚踏实地做好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管辖路段先后被评为"文明交通示范路口"、"文明交通示范街"。2015年以来,他累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6500余起,查扣各类违法车辆182辆,查获酒后驾驶33起,查处无牌无证违法行为65起,抓获违法嫌疑人15人。

孙云武,男,1971年12月出生,大学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石家庄陆军学院),中共党员,现任区检察院派驻席桥检察室主任。1988年应征入伍,2003年转业到区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2013年走上派驻乡镇检察室岗位。多年来,他凭着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乐观积极的工作态度,默默坚守在法律监督最前沿,努力把检察职能真正延伸到“最后一公里”,让群众普享公平正义的阳光,竭力打造群众满意的"家门口检察院"。辖区群众主动赠送锦旗4面、牌匾1块、感谢信1封。2015年3月,被市检察院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曾获得全市反贪法律文书竞赛一等奖、全市“优秀派驻基层检察室”评选名列第一等荣誉。

张婷,女,1983年8月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2008年9月至2010年1月在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10年2月至今在淮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任公诉科内勤、副科长。曾获全市检察机关演讲比赛第一名、全市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第一名、全市优秀考核庭评比三等奖。2010年以来,该同志共办理公诉案件500余件,都力求做到程序规范、定性准确、文书制作精良、出庭支持公诉有力,保证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经得起法律拷问,经得起社会评判。

孔婕,女,1977年11月出生,毕业于扬州大学法学专业本科,中共党员,1998年9月至涟水县法院工作,2002年8月调至淮安区(原楚州区)法院工作,现任区人民法院政治处副主任。多次被表彰为全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先后荣获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党务、志愿服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老龄等工作先进个人。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创新工作方法,保证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刻苦钻研政工业务,积极进取,法院读书节、文化节、志愿服务等工作做出特色,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多篇宣传调研文章。热情服务群众,认真做好文明创建和计生工作挂钩村的帮扶,其中“为北季村安装电子显示屏”被区机关工委评为服务群众“十佳”实事。

王亚琳,男,1965年4月出生,1990年7月毕业于江苏省司法学校,2005年7月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远程教育),中共党员,1990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审判员。先后被淮安市委表彰为执行先进个人,被淮安市中院授予个人三等功。该自工作以来,一直坚守在基层法庭、执行局等一线部门,任劳任怨,服从大局,公正司法,廉洁自律,认真做好执行工作。通过把好审查关、规范执行程序,保证了案件的质量与效率。用足法定的强制措施,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处置力度。强化诚信机制建设,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尽最大能力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近年来,办结执行案件数一直在全院名列前茅,多次被评为院办案能手。

马晓明,男,1966年7月出生,南京大学法律专业自考本科毕业,苏州大学法律硕士,中共党员,1985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区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曾被原淮安(现淮安区)市委市政府评为“十佳经济卫士”,荣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被评为全区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公正廉洁司法,主审和参审了一批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无一发改和涉诉信访,维护了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在少年审判工作中,积极实施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司法引航”工程,构建网上维权通道,创建关爱基地,开展特色普法,打造多项工作亮点,多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并被中央综治委、团中央、中国法学会联合表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法治保障制度创新优秀事例”。

杨海芹,女,197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7年毕业于扬州大学商学院法商系商法专业,2001年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南京大学法律专业本科学历,1997年12月进入淮安市楚州公证处工作,现任公证处副主任。在多年的公证工作中,该同志兢兢业业、尽职尽责,通过办理收养、抚养事实公证,为20余名弃婴解决了户口落户难题,赢得了群众与当事人的广泛好评,曾被淮安市司法局表彰为淮安市优秀公证员,淮安区区级机关工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在近三年的公务员考核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