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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3月14日

聚力维权惠民 提振消费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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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区长 印 祺

值此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我谨代表区委、区政府向辛勤工作在维权一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问候!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消费维权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区广大消费者朋友致以节日的祝贺!

2022年以来,区消保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位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共促消费公平”年主题,认真履行法定公益性职责,积极营造安心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特别是在疫情起伏反复的形势下,区消保委充分发挥职责优势,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全面加强消费教育,创新开展消费监督,全力化解消费纠纷,为疫情防控和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发挥积极作用,交出了一份各方面充分认可的满意答卷。同时提请区政府对15家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和32名消费维权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通报。

一、全区消费维权工作取得新业绩

一是强化宣传发动。在3.15期间,各成员单位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通过印制宣传材料,制作宣传展版,悬挂宣传条幅,利用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在全区各领域筛选“十大维权案例”, 并在区融媒体中心相关平台专栏介绍,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

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区司法局开展普法宣传20余场,发放资料2000余份,接听热线330余人次,提供法律服务指引170余次,开展“法治体检”268余家。共排查消费维权矛盾纠纷11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0%以上。区法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发布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白皮书及典型案例,编发消费陷阱提示“口袋书”,营造绿色健康、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举办专题消费普法活动、宣传栏展示、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积极开展消费普法工作,并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刊登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视频及案例,为广大消费者释法明理、解疑答惑,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三是畅通投诉渠道。区市监局以保安全、守底线,护权益、解民忧,优服务、提效率为重点,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全年共处理各类投诉举报和网络舆情7256件。其中,通过12345政府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处理3690件,12315全国互联网平台处理3417件,处理来人投诉举报11件,来电投诉举报32件,来函投诉举报99件,及时处置网络舆情7件。印发各类宣传资料近万份,消费者参与活动数量2000人次,经营者参与300户次。

四是开展专项行动。区公安分局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按照“打源头、追流向、端窝点”的工作要求,全年提起食品药品案件公诉26人,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公诉3人,制售假犯罪案件公诉3人。在2022年的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的“苏安·靖淮行动”和“昆仑2022”行动中,成功破获“白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销售网络涉及全国17个省、市、自治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该案已被公安部挂牌督办,并被公安部列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药品犯罪典型案例。

五是强化案件查处。区法院妥善审理涉消费者纠纷案件,共受理买卖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供用电、气、水、热力合同纠纷及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等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民事案件1307件,审结1302件。依法加大对制假售假等行为惩治力度,审结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犯罪案件4件,判处罪犯6人。

此外,区烟草、人社、融媒体中心等单位以及相关公用服务企业也都进一步优化举措,创新方式方法强化消费维权工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聚力“提振消费信心”,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旨在统筹凝聚各方力量共识,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全区各级消费维权组织要树牢宗旨意识,在处理消费纠纷上下更大功夫;要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在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上下更大功夫;要适应形势需要,在创新维权方式上下更大功夫;要加强自身建设,在提高维权能力上下更大功夫,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在消费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要凝聚各方力量,高质量推进消保委组织发展。区消保委要根据《省消保条例》和《章程》规定,稳妥进行换届改选。按照促进社会共治、突出务实专业和广泛性、代表性、专业性、社会性原则,在换届改选时适当增加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媒体成为消保委委员,提高各委员单位推荐的专家学者在委员会中的比重,在坚持务实高效、提高议事能力的同时,又注重消费维权的广泛性和专业性,助力解决消费维权中疑难投诉,更好地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要强化部门联动,进一步推进投诉多元化解相关工作。区消保委要通过向消费者推荐行业专家、指派公益律师等方式,支持消费者诉讼;充分利用好、发挥好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涉消费者保护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妥善处理涉消费者纠纷案件,将行政调解、民事调解与司法调解相衔接,建立健全联合调解或及时移送工作机制。

三要注重实践体验,提升消费环境建设。区消保委要继续组织开展“放心消费体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费体验活动,带领消费“体察员”实地了解淮安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在扩大消费体验活动社会参与度的同时,提高纾困惠企的精准度,为稳经济促发展作贡献。

四要提振消费信心,积极开展特色伴手礼活动。区消保委要围绕消费年主题,推进后疫情时代消费市场的恢复和繁荣发展,激发消费潜能,结合我区产业特色积极开展特色伴手礼活动,挖掘伴手礼产品背后的文化元素魅力,在交流学习的同时促进文化融合,激发企业新动能,打造淮安新名片。

五要推动消费升级,开展主题消费调查活动。随着疫情平稳可控,旅游业迎来全面复苏,但也存在景区人员爆满、酒店一房难求、饭店恶意宰客等现象。区消保委要通过开展消费调查,找准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急难愁盼”,着力解决影响消费信心的难点堵点问题,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从而实现提振信心、促进消费的目标。

六要深化专业协作,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区消保委要扩充和调整维权专家库,聘请一批消费维权经验丰富,且志愿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偿奉献的行业专家、公益律师等为成员;要坚持公平公正、促进和谐、有效监督的原则,强化协调沟通,化解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的矛盾,强化企业和行业自律。借助4家消费维权教育基地,开展多行业多领域消费维权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科学合理消费。发挥监督职责和自身的执业优势,共建安全健康、和谐放心的消费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广量大,关乎社会和谐稳定,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具有广泛的社会效应,消费维权工作永远在路上。新的一年里,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通过各有关部门及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向全区消费者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