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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5月20日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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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贵单位承建我局以下项目:1、周恩来纪念馆滨湖驳岸加固工程施工部分,未结算工程余款25.18万元。2、乌沙干渠新泗河连通工程施工部分,未结算工程余款14.64万元。3、淮安市淮安区2016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施工及管道安装工程,未结算工程余款121.007291万元。4、淮安市淮安区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施工部分,未结算工程余款353万元。5、淮安市淮安区2015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未结算工程余款354.7万元。6、淮安市渠南灌区2017年度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未结算工程余款21.98255万元。7、龙光阁西侧水土保持工程一期施工部分,未结算工程余款8.28万元。根据贵公司承诺函约定,以上工程因贵公司未能在2023年5月28日前提供竣工决算资料,逾期视为贵公司放弃结算工程余款。特此公告。
淮安市淮安区水利局
2023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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