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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16日

我区379名低保对象获得44.4万元慈善补充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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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梁文龙 张学华 丁慧婧

日前,我区举行低保对象慈善补充医疗救助金发放仪式,全区379名城乡低保对象获得慈善补充医疗救助金44.4万元。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补充作用,省慈善总会联合省民政厅、省医保局于今年10月9日决定在全省开展“苏慈助医——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我区迅速落实,决定对本区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自付费用5000元以上低保对象实行慈善补充医疗救助。低保对象2022年4季度和2023年1-3季度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及其他政府和社会救助(含慈善大病救助)后,政策范围内个人住院自付费用5000元以上的,由区慈善医疗救助资金进行一次性适当救助。具体救助标准为,个人自付费用5000元—2万元(含)以内,救助1000元;个人自付费用2万元—5万元(含)以内,救助2000元;个人自付费用5万元以上的救助5000元。多次住院的费用可以累计救助。

为保证救助对象一个不漏,我区医保部门负责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准确名单。区民政部门核准低保对象的家庭住址、身份证、社保卡、联系电话等准确信息。区慈善总会负责实施低保对象慈善补充医疗救助工作。区民政局、区医保局、区慈善总会组成工作小组,明确目标责任,做好数据分析,确定项目实施方案,推动项目实施;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依法及时公布项目实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