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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五版:荣誉榜
2017年02月10日

荣誉榜

长丰县三级干部会议表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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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6年度全县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综合评定情况

(一)优秀单位:

双凤开发区、岗集镇、杨庙镇、水湖镇、左店乡、杜集乡,县委办、县政府办、宣传部、政法委、纪委[监察局]、人大办、组织部、政协办、广播电视台、党史研究室[方志办]、妇联、工商联、目标办、残联、党校、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农委、经信委、畜牧水产局、人社局、招商局、商务局、教体局、水务局、统计局、安监局、审计局、公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司法局、国税局、地税局、科源村镇银行、农商行、农发行、邮政局、盐务管理局。

(二)良好单位:

吴山镇、下塘镇、陶楼镇、庄墓镇、义井乡、造甲乡,县科协、编办、老干局、新闻传播中心、统战部、人武部、团县委、民宗外侨局、机关工委、北城办、总工会、交通运输局、住建局、重点局、房产局、物价局、规划局、科技局、林业局、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扶贫移民办、信访局、检察院、行管局、法院、红十字会、供电公司、气象局、公路分局、公积金管理中心、工行、中行、农行、杭州银行、邮储银行、徽商银行、烟草专卖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

二、2016年度全县工业发展荣誉企业评定情况

(一)工业发展二十强企业:

鸿路钢构、伊利乳业、万和电气、平光制药、金正大生态工程、晨阳橡塑、万安汽车零部件、江淮铸造、华威自动化、志邦家居、新视野门窗幕墙、广银铝业、新希望白帝乳业、电通通信工程、海螺水泥、紫燕食品、万安环境科技、金诚复合材料、荣事达电子电器、舜禹水务。

(二)工业发展上台阶优秀企业:

金正大生态工程、万安汽车零部件、荣事达电子科技、志邦家居、九亿包装、本雅明涂料、旭阳铝颜料、华恒生物、精达电器、信浓马达、龙佳金属、麦威包装、金万利家具、金刚节能科技、黄梅飘香食品、华盟生物、荣事达冷柜制造、万向钱潮汽车零部件、双松铸造、胡氏米业、博古特机电、联合智能装备、诚瑞尔新材料、紫燕食品、万和电气、中安恒宇电气、鑫雅家居、纳科经济技术、益尔达塑胶、丰润生物、鼎立建材、意华电器、辉达电力、双丰门窗装饰、百年五星饮食设备、亿利召远橡塑、深安轻型钢结构、万达蓄电池、瑞纳表计、金兴丰粮油、国龙环境工程、恒大江海、三宝饲料、神舟催化净化器、海力塑业、新万成环保科技、前程塑胶机电、金润米业、鸿路钢构、晓阳工贸、合凯电气、嘉鸿机械、荣事达水工业设备、荣事达塑业、新希望白帝乳业、江淮朝柴动力、同兴科技、华丰印务、红树林新材料。

(三)工业发展A类企业:

鸿路钢构、伊利乳业、万安汽车零部件、金正大生态工程、新视野门窗幕墙、电通通信工程、格锐特光电科技、平光制药、紫燕食品、金诚复合材料、晓阳工贸、舜禹水务、晨阳橡塑、荣事达电子电器、福晟机械、华威自动化、旭阳铝颜料、金诚汽车装饰、万和电气、巴莉甜甜、信浓马达、神舟催化净化器、江淮朝柴动力、万安环境科技、万向钱潮汽车零部件、格美电器、名筑钢塔工程、华恒生物、江淮铸造、华升泵阀。

三、2016年度全县招商引资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双凤开发区、岗集镇、下塘镇、水湖镇、杨庙镇、罗塘乡、陶楼镇、双墩镇等8个乡镇区“招商引资工作优秀乡镇(区)”称号;

授予装备制造及生物医药招商组、高新技术招商组、高端地产招商组、总部经济及电子商务招商组、汽车及汽车零部件招商组、现代农业招商组、光伏及光伏应用招商组等7个专业招商小组“招商引资工作优秀专业招商小组”称号;

授予杜集乡、左店乡、义井乡、庄墓镇、朱巷镇、造甲乡、吴山镇等7个乡镇“招商引资工作良好乡镇”称号;

授予商贸物流及旅游休闲招商组、新型建材及节能环保招商组、文教卫相关产业招商组等3个专业招商小组“招商引资工作良好专业招商小组”称号;

授予驻深圳招商小组、驻上海招商小组“优秀驻点招商小组”称号;

授予县招商局“招商引资工作特别贡献单位”称号;

授予县商务局“利用外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授予合肥宝湾国际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焦贤才“重大招商引资信息提供人”称号;

授予志邦橱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许邦顺“优秀招商顾问”称号;

授予长丰北城衡安学校校长华国明、合肥乐卡五金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钟红文“新引进外来投资企业家”称号;

授予孙明、李晏、姚山社、张乃照、陈明年、谷向阳、陈世法、洪旭、俞宏、吴庆浩、曹春虎、颜家政、孟进、张玉婷、陈习章、王少亭、梁平、樊敬全、李梅、葛前进、李玉道、朱汉文、张政、吴军、王冬梅、李月、周世兵、沈义、张志军、孔玮艳、李长胜、郑潭潭、沈建国、沈周、严太山、钱一、陈太明、杜军、杨帆、张牧、汪涛、李连军、张立峰、胡啸、卜寿宝、杨春、尤伟等47位同志“招商引资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四、2016年度全县土地整治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吴山镇、杨庙镇、杜集乡“土地整治工作一类乡镇”称号;

授予县政府办、发改委、农委、财政局、水务局、规划局、公管局、人社局、审计局、环保局等10家单位“土地整治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县国土局“土地整治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授予胡哲萍、尹春燕、李辞、李敏、周晓泓、阮仁葵、高升、马磊、王三思、赵林、杨祥枝、曹光普、尹涛、杜勇、杨道江、黄永峰、仇保前、刘克铎、王照辉、金少兵、刘平、杨德高、孟令球、郑志辉、仇梅、崔良兵、黄友幸、陈强纯、王楷、崔广林等30位同志“土地整治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五、2016年度全县财经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县财政局、审计局、纪委、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招商局、房产局、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国土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双凤开发区、岗集镇、下塘镇、左店乡,县农商行、科源村镇银行、中行、人行等21家单位“财经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六、2016年度全县民生工程实施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造甲乡、下塘镇、庄墓镇、杨庙镇、水湖镇、双墩镇,县民政局、人社局、组织部、司法局、水务局、财政局等11家单位“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李玖艳、李希奥、陆翠、李月、闫媛媛、陶芹、彭海燕、高恒霞、张兰、张传忠、张尔宝、黄伟、代杨林、张玉、仇多矗、葛勇、徐兆凯、张标、王健、谢伟、裴乃云、陈太峰、陈晨、张书军、赵泓、高升、周艺鹏、杨良基、李柏岩、孟凡富、杨德丰、孔凡国、胡海涛、许金忠、王华桥等35位同志“民生工程实施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七、2016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双凤开发区、吴山镇、朱巷镇、杨庙镇、左店乡、造甲乡,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纪委、组织部、农委、检察院、审计局等15家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李孟淑、刘晓芸、朱彦侠、袁玲玲、余在泳、杨道忠、方成龙、刘宏江、杨书文、戴云龙、甄凌明、黄世坤、李传军、俞传州、陆宗银、陈奎、张文、杨胜、张毅、尹可银、夏春洋、胡成村、代恒利、葛德刚、王化岩等25位同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授予县监察局、重点局、人社局、发改委、公安局、统计局、安监局、政务服务中心、国税局、地税局、气象局、电信局,岗集镇、陶楼镇、罗塘乡等15家单位“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杨文秀、程华、钱兰兰、孙兰英、蒋园园、高城、郑庆国、崔广树、许问柱、昂子威、杨毅、徐久章、葛子香、梁胤、付成来等15位同志“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授予双墩镇、下塘镇、水湖镇、庄墓镇、杜集乡、义井乡、杨庙镇便民利商服务中心,政务中心北部分中心、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公积金管理中心“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窗口)”称号。

八、2016年度全县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双凤开发区、双墩镇、水湖镇、杨庙镇、义井乡、左店乡、吴山镇,县纪委、组织部、团县委、妇联、交通运输局、文广新局、招商局、财政局、司法局、旅游局、北城办、市场监管局、民政局等20家单位“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李彬彬、李静、马芹芹、李云、杨慧玲、李淑涵、曹玲娟、李云、产启平、仇多轩、朱义明、孙小明、陶小青、曹春虎、许飞、朱玉胜、潘志超、席清如、姚海泉、杨轩等20位同志“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九、2016年度全县政法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杨庙镇、造甲乡、水湖镇、庄墓镇、杜集乡,县司法局、人社局等7家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李雅露、胡静、邬再琼、李燕梅、王如文、周邦宏、吴强盛、侯武、李琦、高长虎、刘金彩、王川、孟颜安、朱怀东、代恒劭、朱建忠等16位同志“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授予双墩镇、朱巷镇、陶楼镇,县法院、公安局、信访局等6家单位“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裴章育、梁兴民、王舰、刘治山、王福金、刘伟、夏蔚国等7位同志“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授予双凤开发区、岗集镇、下塘镇、左店乡,团县委等5家单位“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鲍士连、黎辰、任毅、曾凡成、徐兴春、邹璇、戴延安等7位同志“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十、2016年度全县信访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杨庙镇、吴山镇、庄墓镇、左店乡,县委老干局、环保局、民政局、政法委、经信委、人社局等10家单位“信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水湖镇、双墩镇、造甲乡,县公安局、安监局等5家单位“信访化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朱怀勤、任慧、张应武、尹若春、刘浩、叶良传、汪静、梁峰、汪平、仇宝金、刘金彩、马强、闫少领、王祥东、王劲松、宋红旗、李家裕、李鹏飞、武继伟、许鹏、吴南南、樊怡君、夏世忠、胡永、姚青山、高坤廷、顾永奎、李兴胜、邓成之、吴忠年等30位同志“优秀信访工作者”称号。

十一、2016年度全县商贸流通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双凤开发区、水湖镇、双墩镇、岗集镇、朱巷镇、庄墓镇,县发改委、经信委、农委、统计局、安监局、环保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商务局,华恒生物、信浓马达、品涵贸易、北城世纪金源购物中心、县粮食储备库、绿野蔬菜瓜果合作社等21家单位“商贸流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沈建国、孔祥春、任英成、盛鸿、赵明、金道旭、郑德保、崔海、王浩、蒋俊、夏迎东、张善才、邵峰、王克成、杨积平、邬立武、朱金瑾、李世改、杨道传、叶东新、宋广勇、夏松、姚德生、童海川、李劲松、李铁、魏海春、何清、陈晓霞、许东自等30位同志“商贸流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十二、2016年度全县环境保护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双凤开发区、水湖镇、杨庙镇、吴山镇、庄墓镇、朱巷镇、造甲乡、左店乡、罗塘乡,团县委、广播电视台、国土局、安监局、农委、商务局、环保局、经信委、发改委、房产局、城管局等20家单位“环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黄佩佩、陈洁、尹楠、陈明俊、赵艳、刘艺、颜家琴、朱建华、陶海燕、陈园园、张明耀、赵忠、阮劲松、邓新生、董飞、任为树、孔祥春、张冉、沈明、丁本章、李生成、沈文武、陶振兴、李辉、代本余、汤玉松、李琛、吕孟、邬立伍、潘海青、何涛、尹瑞兵、胡文安、崔广树、严思元、何锦华、杨春、王伟、樊传韶、时钟金、陶余清、杨川、魏仁春、邹平、傅文书、田茂恒、杨积山、陆昌怀、李峰、张文等50位同志“环境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十三、2016年度全县安全生产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县政府办、发改委、监察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安监局、经信委、教体局、人社局、旅游局、商务局、环保局、财政局、畜牧水产局、房产局、气象局,岗集镇、双凤开发区、下塘镇、陶楼镇、庄墓镇、杨庙镇、杜集乡、罗塘乡、造甲乡等25家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贾芳芳、陈洁、程龙风、夏彩霞、陈坤、叶良银、杨会杰、马安全、王宏胜、李超刚、李继国、任为树、梁仁喜、代本余、王虎、武传东、彭虎、郑相葆、杨春、洪勇、刘传好、杨宪成、杜峰、刘岳、夏泽壮、王瑜伯、黄剑、邵言、刘长锁、江浩等30位同志“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十四、2016年度全县政务服务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岗集镇、水湖镇,县发改委、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交通运输局等10家单位“政务服务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徐中玲、董桔寅、莫静、孙寅华、吴怀秀、许良翠、范成春、余玲、仇敏、耿丹丹、杜许娟、孔玲、胡成松、王晓燕、陈锐、杨华荣、董传军、陈苹苹、张慕霞、王绵、余蕊、胡文娟、王国庆、杨亚东、钱久春、胡永斌、李光、周万峰、钱旭、张良军等30位同志“政务服务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十五、2016年度全县“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义井乡、罗塘乡、陶楼镇、岗集镇、朱巷镇等5个乡镇“三线三边环境整治工作一类乡镇”称号。

十六、2016年度全县打击传销、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定情况

授予双凤开发区、双墩镇,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房产局、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广播电视台、梅冲湖社区、濛河社区等10家单位“打击传销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罗发仁、汪尧国、武继伟、钱兵、王如文、王磊、杜军、李文祥、范承年、左兆、裴章育、王文志、裴建国、李建坤、叶华斌、戴金荣、蒯大松、蒯家银、蒋继国、陈周密、张广华、龚存兵、李世保、邓锐、袁祖成、郑礼龙、梁兴玺、李丰、刘彬彬、胡运清、陈铁锤、杨文宁、戚良娟、张杰、叶道军、尹成、叶韬、王欢喜、孟理、陶波、蒋嘉爱、金传政、唐勇、夏晓东、何朝榜、严先庆、朱琳、荣之、汤兵、邹传新、牛俊明、曹举浩等52位同志“打击传销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授予水湖镇、双墩镇、杨庙镇、杜集乡、朱巷镇,县农委、市场监管局、畜牧水产局等8家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授予孙艳、许晔、张建松、庄守国、方世化、丁杰、赵建国、陶程胜、胡成功、代本余、张俊亚、张善平、吴伟、邓继锋、杨立彬、王雨笋、陆刚、蒋坤、陈良勇、刘仕贤、周勇、戴燕群、汪尧国、郭君卫等24位同志“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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