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八版:公示

2017年12月12日
长丰县县级和乡镇(区)级“河长”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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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全县河湖管理与保护长效机制,彰显长丰绿水生态宜居特色,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长丰县委办公室、长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丰县推进和完善河长制工作方案》(长办[2017]49号)要求,现将长丰县县级和乡镇(区)级“河长”名单予以公示。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影响河(渠)(湖)库环境的问题。
投诉电话:0551-66686883 投诉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寿路县水务局办公楼(县河长制办公室)
邮编:231100
投诉邮箱:cfxhzb@126.com
长丰县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 《长丰报》长丰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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