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版:重点

2015年01月22日
县公管局荣获“合肥市校安工程先进单位”称号
阅读量:171
本文字数:502
近日从合肥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传来喜讯,县公管局由于在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荣获“合肥市校安工程先进单位”。
一直以来,县公管局高度重视校安工程,从提高服务质量上着手,为校安工程招投标开设绿色通道,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好评。一是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发放工程交易流程图,对校安工程招投标程序及资料采取一次性告知业主的办法,明确需办理的手续及办事程序,让服务对象节省时间,少走弯路。二是实行特事特办制。对校安工程项目推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服务,打破节假日、上下班界限,急服务对象之所急,采取灵活的方式,紧缩招标时间,确保工程尽早开工。三是实行限时办结制。对符合条件的校安工程项目,在正式受理后全部实行分项编码、计划管理,对招标文件发放、开标、评标、定标等环节实行挂图推进、延时报告,确保项目办理严格按节点计划有序推进,限时办结。四是实行跟踪服务制。积极推行中标后的跟踪服务,主动为招标、投标双方提供法律、法规、政策程序等咨询服务,深入项目现场查看项目进度和质量,协调解决实际困难10余个,有效维护了合同双方的利益,推进了校安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唐亮)
◎ 《长丰报》长丰县融媒体中心
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江苏路特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文字、图片、视频版权归属发布媒体
备案/许可证号:苏ICP备0801919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