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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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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版:聚焦·全国两会
2022年03月10日

2022年赤峰市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一起来看!

一、自治区内就医无异地政策

我市实行区内门诊、药店就医购药、基本医疗保险区内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无异地政策。也就是说,如果在赤峰市以外、自治区内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可以进行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二、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跨省异地就医自助备案服务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按照“免证明材料、免经办审核、即时开通、即时享受”的原则,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2022年1月1日起实行自助备案。

1、异地就医人员类别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统一调整简化为“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转诊就医人员、自行外出就医人员以及因工作、旅游等原因急需就医人员,统一调整简化为“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2、自助备案办理流程

(1)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实名注册登录进入,选择“异地备案”,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

(2)选择参保地为“内蒙古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就医地、参保险种以及备案类型,据实填写后点击“开始备案”;

(3)仔细阅读“自助开通告知书”,并点选“本人已仔细阅读备案告知书”,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

(4)认真填写申报信息,*项目为必填项,认真阅读并核对“个人承诺书”内容,点击“开始签名”签姓名确认,点击“保存并提交”,再次点击“提交备案”,提示“服务开通成功”即可(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自助开通结束日期一定要选择30日之内的);

(5)可在“异地就医”下的“备案记录查询”功能区查询自助开通明细,也可自行取消备案。

三、异地就医报销待遇政策

1、区内异地就医待遇政策:

区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其他政策规定等,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和结算方式,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待遇政策。

2、跨省异地就医待遇政策: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也就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标准执行就医地的政策,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执行参保地的政策。转诊转院住院医疗费个人先自付10%,然后按赤峰市普通住院医疗费支付比例报销。办理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与赤峰市内普通住院人员相同;个人账户可在开通异地门诊划卡权限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购药。

如果未办理备案手续,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其所发生的医疗费,个人先自付,再将相关资料交到参保地医保大厅,医疗费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照当地医疗保险政策支付待遇。

(来源:“赤峰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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