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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6月21日

“不义之财”不可取

购买车险,本是为安全出行增添一份保障。不法分子却以此为“商机”,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金。近日,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一起涉保险诈骗案例。

2012年以来,吴某伙同朱某等人在合肥市制造多起闭环车险事故,由吴某策划安排并参与,朱某等人驾驶或提供车辆、伪造交通事故,之后由吴某等人配合交警、保险公司进行事故责任认定、车辆勘验定损、保险理赔手续,作案5起,诈骗金额7万余元。

蜀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不断夯实证据基础,同时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推进追赃挽损工作,多次对吴某等人释法说理,促成其认罪认罚,积极向被害单位退赃退赔。

6月7日,蜀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保险诈骗罪依法对吴某、朱某提起公诉。同时,该院以办理此案为契机,建议保险公司进一步完善相关保险理赔规则和预防犯罪机制,堵塞保险行业理赔漏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打造清朗的保险市场环境。

“骗保行为这不仅对社会公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也破坏了正常的保险经营秩序,给保险行业带来了不良影响。”检察官提醒,当车辆发生事故时,要依法办理索赔事宜,不可贪图不义之财。车辆送至汽修厂修理时,要寻找正规、专业的维修点,同时要妥善保管车辆相关的保险单、行驶证等材料,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刘瑶 陈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