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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7日
经营主体年报登记工作开始
笔者从区市场监管局获悉,2024年度企业年报工作近期已正式启动,各经营主体可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关注“安徽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掌上年报)完成年报登记工作。
据悉,凡2024年12月31日前在各级登记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各类经营主体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公示的时间为:一般经营主体:2025年1月1日—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对于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及公示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者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受到各类信用约束,可能会影响银行贷款和商业合作;同时依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杨发苗 刘亚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