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第四家书店
袁枚在《黄生借书说》里写道:“书非借不能读也。”初次读到这句话时,我还在上初中,虽然感受并不深刻,但内心大致是认同的。
那时,还没有如今这般便利,一台手机在手,想看什么就能看什么。想读课本之外的书籍,只有有限的几种途径,其中之一便是去镇上私人老板开的小书店租借。
那种小书店里,几乎找不到大部头的书,别说严肃的纯文学作品,就连四大名著也不见踪影。书架上塞得满满当当的,都是当时流行的港台言情小说和武侠小说。
不拘薄厚,一本书一天3毛钱的租金,可谓物美价廉。我已经记不清是如何发现这家小书店的,只知道初高中那几年,尽管作业和功课占据了我大部分时间,可我依然会在放学后,蹬着自行车,带着欢快得近乎飞扬起来的心情,奔向老街上的那家小书店,带回我心爱的柳残阳、温瑞安、梁羽生等作者的武侠小说。
为了尽可能地节省租金,每本书借回来后,我必定挑灯夜战。为了不让家长发现,灯拉了之后,我搞个手电筒蒙在被窝里,一页一页地翻看,熬到第二天眼睛都红了,依旧满心欢喜,且还不觉得疲惫。基本上,一本小说,我一个晚上就能看完。那无数个握着手电筒在被窝里如同小老鼠偷食般窸窸窣窣的小欢喜,如今回想起来,仍让我忍不住嘴角上扬。
后来,小书店的书都被我看了个遍,老板也不可能为了我一个人再进新书,我便渐渐地去得少了。很快,我发现了另一个“精神食粮库”——镇上的文化馆。
偶有一次,我遇到了之前在小书店借书的一位爷爷。他是个武侠迷,也是位退休老教师。他告诉我,可以去文化馆办个借书证,凭证借书,租金比小书店还便宜1毛,而且即使晚还半天,也不会多算一天的钱。听到这个消息,我喜出望外,赶在周六上午就兴冲冲地办了一张借书证。借书证工本费6元,押金50元,每次借书的租金从押金里扣除,扣完后再补上。
文化馆的藏书量远比小书店大,类别也更广泛。每本书都有标签和书号,扉页上还盖着文化馆的章。缺点是有些书很老旧,我喜欢的时兴小说几乎没有,好在古龙、金庸的作品还算齐全,而且是正版,印刷和纸张质量都远胜小书店的盗版书。
那时的文化馆不支持在馆内阅读,基本是挑好之后,去登记,然后带回家看。因为那里适合我口味的书实在太少,我办完卡没多久就后悔了,可又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去退卡、退押金,想着无论如何也得把那50元押金给用完。于是《百年孤独》《呼啸山庄》《基督山伯爵》《巴黎圣母院》《傲慢与偏见》……一系列西方文学作品就成了我那段时间的“口粮”。
除了小书店和文化馆,如果想看不花钱的书,且不必买回家,就只有市里的新华书店了。镇上的新华书店分店只有一两间门面,除了字典,大部分是文具和学生的课外练习册,几乎没什么好看的书。而市里的新华书店位于中山路,有上下两层。寻个周日,我早早坐上公交车,到西门老汽车站下来,步行走过去就成了。我一般都是赶在书店开门前早早就到,自带一个小背包,里面装着面包和水杯,然后在书店里待上一整天,直到下午5点关门才离开,正好赶上末班车回家,一个月总要去上这么一天。
后来的后来,我有了自己的房子、书柜,也买了很多书,东西方名著齐全地陈列在书架上,却几乎再也没有翻阅过。如今印象最深刻的,竟然还是那些借书的日子。
在电子阅读流行的今天,从前翻阅纸张、细嗅墨香的读书日子似乎一去不复返了。快餐式的阅读让我发现,从前车马慢,从前读的书,每个字都仿佛镌刻在心里;而现在看完一本书,可能一觉醒来,连主角的名字都记不清了。
我寻思着,也是时候重温一下当年借书看的那些日子了。
我计划着,就当我那多年无人问津的书架,是我又发现了的第四家书店。以后不说每周,起码每月认真看上一本书,写些读书笔记,想来定会有新的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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