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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08日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蜀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智代理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5年7月31日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条第十三款的规定,合肥市蜀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刘智代理区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