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已经是最后一期了哦!

我知道了

2025年11月19日

上一期 下一期
第二版:综合
2025年11月19日

司法善意为企业“松绑”

市法院灵活“换保”盘活资产

本文字数:626

本报讯 近日,扬中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时,并未对被诉企业资产简单采取“一封了之”的强制措施,而是通过灵活变更保全措施,摸索出一条平衡债权保障与企业生存的可行路径。

案件起因是某置业公司欠付工程款,承包方提起诉讼并申请法院查封了该公司名下的10余套商品房。诉讼中,置业公司反映,被查封的10余套商品房无法网签销售,影响资金回笼,偿债能力不升反降。置业公司的困境引起了承办法官常红的重视。如果固守传统查封方式,不仅可能导致资产因拍卖而价值减损,更可能将尚有生机的企业推向绝境。

秉持着“如我在诉”意识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主动作为,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最终,一个打破僵局的“放水养鱼”方案得以达成:申请方同意先解除部分商品房的保全,让置业公司能够出售回款、维持运转;对剩余商品房,允许置业公司正常出售,售房款汇入法院案款账户后,由申请方协助购买人解除保全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当回款总额达到诉讼请求金额后,即解除对剩余商品房的保全。

此方案一举多得:对债权人而言,回款路径更直接、更有保障;对债务人而言,资产得以盘活,避免了因司法拍卖可能带来的价值贬损;对社会经济发展而言,则保住了一个企业的生存活力。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常红表示,法院的职责不仅是定分止争,更要立足发展大局,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此次灵活变更保全措施,正是司法服务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的具体实践。

(许琪琪 奚嘉哲)







您当前使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部分功能不能正常使用。
建议使用 IE9及以上版本,或 Firefox ChromeOpera等浏览器。谢谢!
现在升级 稍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