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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购空调无三包?县市场监管局为你出妙招

本报讯(融媒体记者 许士勇 通讯员 吴琼)新买的空调既不制热也不制冷,电器卖场却推诿塞责,拒绝退货,这是我县一名消费者胡女士遇到的难题。近日,在县市场监管局的协调和帮助下,其购买的问题空调成功退货,得到了令她满意的结果。

2019年1月,胡女士在我县某电器大卖场购入一台品牌空调,第一次使用该空调即发现制热效果不理想,于是联系销售人员前来处理,销售人员告知该款空调制热本就不太理想,但制冷效果一流。2019年6月,胡女士发现该空调制冷效果也不好,于是再次联系销售要求检修,但维修人员坚称该空调没任何问题。胡女士又联系该空调在灌南的售后,当地售后检测后也表示该空调没有问题,而是胡女士空调使用空间大于30平方米所致。胡女士对此不予认可,专门找师傅测量自家客厅面积,经测量客厅面积为25.28平方米。在胡女士的坚持下,灌南售后请总部专家为其检测,总部专家称该空调可能是在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导致出风不理想,但此时胡女士与电器卖场协商换货却被拒绝,理由是胡女士购机到现在已有9个月,超过更换时限,对此胡女士表示愤怒,继而向灌南县市场局投诉请求协调退货。

县市场局接投诉后,立即与该电器卖场负责人取得联系,对其宣传《国家家用电器“三包”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经过调解,该电器卖场在投诉处理当日为消费者全额退款8600元,并向胡女士致歉,胡女士表示非常满意。

县市场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大宗商品时注意保存好消费票据、三包凭证、维修记录卡等凭证,便于自己的合法权益受侵害且协商不成时及时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