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长三角规划来了!
这11条铁路即将开工,有你家门口的吗?

12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印发了《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到2025年要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纲要中提到了一大批要重点推进的高铁、城铁项目,这些铁路是否经过你家门口?

速来了解一下未来五六年你的生活将发生怎样的改变!

【核心提示】

五六年内,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的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也就是说,长三角眼下要做的大事,都写在这部规划里了。

从规划的内容来看,到2025年,长三角地区将要办六件大事,即基本形成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基本建立科创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基本实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显著提升生态环境共保联治能力,明显提高公共服务便利共享水平,建立更加有效一体化体制机制。

其中,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中明确,基本建成“轨道上的长三角”。而到2035年,“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实现”。

 

【铁路抢先看】

五六年内将开工11条高铁城铁

 

规划中说:围绕打通沿海、沿江和省际通道,加快沪通铁路一期、商合杭铁路等在建项目建设,推动北沿江高铁、沿江高铁武合宁通道、沪通铁路二期、沪苏湖、通苏嘉甬、杭临绩、沪乍杭、合新、镇宣、宁宣黄、宁扬宁马等规划项目开工建设。

北沿江高铁>>

北沿江高铁规划起自上海,经崇明岛至南通、泰州、扬州、南京北站至合肥,新建正线全长约490公里,其中江苏省境内约380公里,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

最新进展:南京北站选址已经明确,计划今年完成可研鉴修报告,明年开工建设。

沿江高铁武合宁通道>>

北沿江高铁从南京北站到合肥,再沿着江北延伸到武汉。它也是一条规划中设计时速达350公里的高速铁路,将大大拉近华东地区与武汉等华中地区的时空距离。作为沪汉蓉高铁的一部分,也将缩短上海、南京等沿江城市到成都的铁路时间。

通苏嘉甬铁路>>

通苏嘉甬铁路即南通—苏州—嘉兴—宁波铁路,其中嘉兴—宁波段将跨越杭州湾海域。国家高速铁路网“八纵八横”主骨架——沿海铁路客运通道的组成部分,设计速度350公里/时。

最新进展:通苏嘉甬铁路正推进可研报告报批及专项评估手续办理,力争明年开工。

镇宣铁路>>

镇宣铁路是连淮扬镇铁路的二期南延工程,是江苏镇江至安徽宣城的铁路,近期为镇宣城际铁路,远期为规划中的苏皖赣铁路的组成部分,铁路初步设计在金坛与南沿江高铁互通。

宁宣黄、宁扬宁马城际铁路>>

宁宣黄、宁扬宁马两条干线铁路将直接引入南京禄口机场设站,实现多方向的空铁联运。

还有7条铁路写入规划,包括宁杭二通道

规划中明确:推进沿淮、黄山-金华、温武吉铁路、安康(襄阳)-合肥、沪甬、甬台温福、宁杭二通道的规划对接和前期工作。

这其中,宁杭二通道受到社会关注。此前曾有地方呼吁,宁杭二通道是否可利用安徽、浙江规划的“京沪高铁通道南延经郎溪、广德、安吉至杭州项目”延伸至杭州。

 

未来出行新概念:都市圈“同城化通勤”

 

令人关注的是,规划提出了未来长三角轨道交通的目标是——“都市圈同城化通勤”。

从昆山的“星期六工程师”,到沪宁城际开通后的“钟摆族”,每一轮发展高潮总是以“通勤圈”的扩大为前提的。

随着集高速铁路、普速铁路、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城市轨道交通于一体的现代轨道交通运输体系在长三角率先全面建成,未来我们脚下的土地,身处的城市,又将发生怎样的改变?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正在联合编制的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的交通专项规划也即将出台,将推动规划中的项目一一从纸上走向现实。(中江网)日前,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我国是危险品的生产和使用大国,截至2018年底,全国共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1.23万家,车辆37.3万辆,从业人员160万人,每天有近300万吨的危险物品运输在路上,危险品道路运输量占危险品运输总量的70%。近年来,我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行业管理不断规范、发展形势持续向好,但仍存在非法托运、违规运输、运输车辆违规挂靠等一些漏洞和问题。

出台《办法》,旨在有效预防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办法》着力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管理,重点解决行业存在的八方面问题,分别为:强化运输源头安全管理、强化装货环节安全管理、强化运输过程安全管理、强化运输装备安全管理、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统一车辆通行管理政策、实施小件危险品豁免管理、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等。

《办法》针对生产、经营企业充装环节把关不严纵容违规运输问题,建立了装货查验制度,装货人要做到“五必查”(车辆是否具有有效行驶证和营运证;驾驶人、押运人员是否具有有效资质证件;运输车辆等是否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内;所装载的危险货物是否与运单载明的相一致;所充装的危险货物是否在罐式车辆罐体的适装介质列表范围内等),对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充装或者装载。对运输企业对所属车辆“挂而不管”“以包代管”等问题,明确规定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建立危险货物运单制度,明确运输企业在发车例检、安全告知及车辆动态监控等方面的义务。

(中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