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诗抄
《壮烈歌》
(节选)
烈,豪杰!
铡刀下,不变节,
要杀就杀,要砍就砍,
要我说党,我决不说。
杀死我一人,
革命杀不绝。
直到流尽了——
最后一滴血,
眼睛哪肯把敌瞥!
宁死不屈——
烈!烈!烈!
作者:
刘绍南1903年出生于湖北省一个封建地主家庭。1924年他考入武汉中华大学,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刘绍南回家乡发动和领导工农革命运动。
大革命失败后,刘绍南坚持地下革命斗争。1927年9月10日,刘绍南等率领共产党员和农民群众共300余人,在戴家场发动了声势浩大的“中秋”武装暴动,消灭地方民团,恢复农会组织,建立游击队。戴家场武装暴动,在全国暴动时序上仅次于南昌起义、秋收起义,点燃了洪湖地区革命斗争的星星之火。
1928年夏,起义部队挺进湘西,刘绍南留守洪湖。国民党反动军阀与土豪劣绅互相勾结,对根据地进行了疯狂报复,大肆捕杀共产党员和工农运动骨干。7月10日,由于叛徒告密,刘绍南等在召开党的秘密会议时被敌人重重包围。刘绍南临危不惧,留下阻击敌人,掩护同志们安全撤退,激战中伤重被捕。
1928年7月23日,刘绍南慷慨就义,年仅25岁。由于他与彭国材、贺闯、涂位云、李德珍是洪湖沿岸地区农民运动的最早发起者,后人赞誉他们为洪湖“红五子”。
背景:
1928年7月10日,刘绍南在开会时被敌人包围,不幸中弹被俘。
面对敌人高官厚禄的收买,刘绍南不为所动,坚决斗争。从被捕的那天起,刘绍南就做好了为革命流尽最后一滴血的准备,他用敌人给他写自白书的纸、笔,奋笔疾书,写下了《回答敌人审问》和《壮烈歌》两首英雄诗篇,以铭心志。敌人“老虎凳”“炸鲫鱼”“滚钉板”“上压杠”等非人酷刑,将刘绍南折磨得遍体鳞伤,血肉模糊,几度昏死过去,但他铮铮铁骨,坚定不屈。敌人无计可施,于是恼羞成怒,押着他游乡,刘绍南却在一路上慷慨激昂地向群众宣传革命道理。
7月23日晚,戴家场四周及大街小巷都布下了严密的岗哨,全镇戒严。刘绍南高声唱着这首《壮烈歌》走向刑场,并昂首高呼:“中国共产党万岁!革命成功万岁!”直至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