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宪法就在我们身边
——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季金华

本报记者 杨晓勤

编者按: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应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信仰与自觉行动。中小学生该如何学习宪法、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呢?在首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本报记者专门采访了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季金华。

 

提起宪法,说起林林总总的法律,总让人想到冷冰冰的条文,更有很多人直接以为,“只要我不干坏事,宪法就和我没有多大的关系。”每当听到这样的话,“真相君”都会微微一笑:“亲,你错了。”12月3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行政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季金华告诉广大小读者:“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宪法的天空下,宪法像一位严厉的老师,时时刻刻规范着大家的一举一动;宪法更像一位保护神,分分秒秒都在守护着每个人。”

 

1.宪法是根本

“如果说国家是一辆高速行驶的列车,那宪法就是铁轨,决定着列车前行的方向。”季教授生动形象地解释说,“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规定的都是最最原则性的问题,其它所有的法律和规章制度都是从宪法这棵大树上长出去的噢!”

季教授把爸爸妈妈比做国家的立法者全国人大,父母也会给青少年制定一些规矩啊,比如,要好好学习、友爱家人、遵纪守法等,这些都是宏观上的把握,至于好好学习之余,是踢球还是上网,那就是小朋友们的自由了。

对于中国设立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季教授认为非常必要:“世界上很多国家,像美国、俄罗斯、德国……都已经设立了国家宪法日,这样可以提高公民对宪法的关注度,更好地理解和实施宪法精神。”而之所以确定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当然也是有原因的,那就是现在使用的宪法是1982年修订通过,当年的12月4日开始正式施行的。

季教授说,就个人而言,宪法规定了我们要干什么,不能干什么,这是“责任和义务”,同时,还明确了我们享有哪些“权利”。义务和权利、责任和权利就像孪生兄弟,始终不离不分。季教授坦言,传统意义的普法更多地强调了“责任和义务”,而“权利”意识的宣传是不足的。相信通过国家宪法日的设立,通过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特别是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宪法会从静态的文本化身为丰富多彩的活动,真正走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

 

2.宪法在身边

“觉得很遥远吗,事实并非如此。宪法其实无处不在,时时刻刻就在我们身边。”季教授说,学校里的规章制度,就是在宪法的基础上出台的,规范着同学们每天的行为;接受义务教育,这就是宪法规定的;每个班级的班委、小组长参与班级管理,这是班级赋予的权利,同时,这些人也承担了为同学们服务的义务和责任,在管理过程中,还要接受同学们的监督。这就是宪法民主精神的体现。

“以前,老师批评学生,学生只会默默地听着,现在不一样了,听到老师的批评,正确的,学生会接受,但如果其中另有隐情,学生就会申诉自己的理由,说明情况。这就是宪法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和权力制约意识的增强,是一种社会的进步。”季教授说,这样并不是鼓励学生顶撞老师,而是基于客观公正的立场,让事实更清楚。“在家庭中也同样如此,有的爸爸妈妈很严厉,觉得自己都是绝对正确的,从不肯听听孩子的心声,这不仅有违宪法精神,更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当然,棍棒教育更是宪法所不允许的。”

 

3.遵宪从小起

“作为中小学生,首先应该学习宪法知识,这样才能更好地遵守宪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对此,季教授认为,青少年应从小就培养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开始,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比如上课时,老师要求同学们举手得到同意后才能回答问题,这时,有人违反这一规定抢答了,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小动作,其实就妨碍了宪法保护下的其他人的自由,因为自由是一定秩序下的自由,不可能每个人都随心所欲,每个人的自由都以不影响别人为前提。”

同时,季金华教授建议同学们要多多关心国家大事,“学习宪法不仅仅在课堂上,各地大大小小的听证会、政府职能部门的‘向人民汇报’等活动,都可以关注,特别是每年人大开会时,同学们可以通过看电视和新闻报道,试着用宪法视角来思考社会的热点问题,逐步形成关注宪法原则和规定的意识。”

遵守宪法的同时,季教授认为同学们还要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比如中国少年先锋队的章程是规范少先队员行为的,而在各级的少代会上建言献策就是同学们的权利,别以为事不关己啊,这可是和每位少先队员息息相关的。

“现在很多学校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比如少年法学院、模拟法庭、小法官、法律进社区等,全社会的宪法意识都在不断增强。”对此,季教授感到很高兴,“同学们不仅要做宪法的遵守者、实施者、维护者,还要成为宪法的宣传者,从小严格要求自己,做法治中国的合格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