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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公布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本报讯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升政府采购效益及效率,近日,县财政局印发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

据了解,集中采购目录包含货物、工程、服务等三大类24个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为20万元;集中采购目录外项目采购预算在20万元及以上的可以社会代理机构分散采购,采购预算在20万元以下的可以自行采购,分散及自行采购需获县财政部门批准;采购预算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一律实行公开招标,因特殊原因需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在采购前获市级财政部门批准。另外目录还规定采购预算20万元以下的计算机、广播电视、电器等五大类通用设备可以在连云港网上商城进行采购。

   (曹晓燕 王全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