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了
我县出台10条促进就业新政策

本报讯  近日,笔者获悉,为进一步营造就业环境,我县出台新一轮促进就业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和补贴标准,让就业利好政策惠及更多群体。

新政策规定:对企业当年新招用本县劳动者稳定就业1年以上,且为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缴纳失业保险部分50%补贴;企业优先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低收入劳动力),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企业部分全额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对灌南籍16-24周岁未就业青年,在本县企业就业,见习期三至十二个月内,给予600元/人/月生活补贴;鼓励灌南籍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对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企业稳定就业两年以上的,具有研究生、本科生、大专生学历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0元/人、5000元/人、2000元/人,每年提供100个公益性岗位专门招录灌南籍高校毕业生;对灌南籍在外务工人员返乡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县内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1/3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三年;对灌南籍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在乡镇辖区企业稳定就业的,子女可安排在乡镇中小学就学,在县城有长期固定住所的,子女可安排在住所施教区就学;对灌南籍在外务工人员返乡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在县城无固定住所的,当年优先申请租用政府公租房,免租金50%,在县城购买首套住宅商品房的,在给予60%契税补贴基础上,享有50元/㎡购房补贴;对灌南籍在外务工人员返乡稳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动者免费办理县内城市公交年卡一次,年底享受县内公立医院就近免费体检一次;若因病在县内住院的,在原有报销比例基础上,再上浮10%,连续享受不超过两年;对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灌南籍在外务工人员返乡稳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一次性奖励中级工10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技师3000元/人、高级技师5000元/人,紧缺岗位的上浮50%;介绍灌南籍在外务工人员返乡稳定就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介绍者300元/人就业服务补贴。

据了解,我县将进一步简化资金申领流程,及时补贴到位,有序吸引有技术专长、有实践经验的成熟劳动力返乡就业,鼓励他们投身家乡建设,加快全县富民增收步伐。

(李娟 韦永毅)